富新诗立金属制品(上海)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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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新 管发【2018】05号 - 关于发布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通知

 

富新 管发 [2018]  5

 

关于发布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通知

 

全体员工:

为了规范公司车辆管理,加强日常用车、车辆保险、维修与保养、用车检查等各方面工作,经研究决定,发布规范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通知。

公司员工用车时,必须遵循如下车辆管理规定:

1. 公司车辆管理的归口部门为管理部,管理部经理负责用车审批,检查车辆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;人事行政主管(副经理)负责车辆的档案管理,并且及时办理车辆的保险和年检等各类手续,并且检查车辆使用登记状况等;前台行政文员负责日常车辆使用(包括但不仅限于送货、接送人、维修与保养等)的日常登记与检查;门卫执行日常派车单和维修单的用车时间的检查与放行。

2. 司机负责驾驶公司卡车接、送货物,驾驶公司小车接、送客人或外出办事员工。司机出车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,返回公司时必须按要求停在规定车位。

3. 司机出车前,必须认真检查公司车辆,在确保车辆处于正常状态后方可出车,司机在外出进行车辆保养、接送货、接送人时,必须事先填写《派车单》,在审批后方可发动车辆;公司车辆发生故障时,司机必须填写《报修单》,经审批后方可维修,并且在前台进行登记。

4. 用车申请人必须凭已经审批的《派车单》,由司机驾驶车辆外出,如由申请人驾驶车辆时,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驾驶证。用车的基本原则“谁驾驶谁负责”,用车过程中造成的车辆损坏(车辆零配件自然损坏除外)将由驾驶人承担维修费用;驾驶人违反交规的情况将由驾驶人承担相应交纳罚款的义务。

5. 前台文员必须在司机驾驶公司车辆外出前和回车时,检查车辆状况(特殊情况,应当及时电话联系门卫协助检查),并且在《用车登记表》中及时做好记录,前台文员每月汇总1次车辆外出情况,并且将月度《用车登记表》(其中包括车辆维修记录)的电子档汇总后发邮给公司人事行政负责人、管理部经理,抄送给副总经理/总经理。

以上事项,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
特此通知!

富新诗立金属制品(上海)有限公司

二零一八年